刘光明,男,广东饶平人,汉族,1973年 7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95年 6月参加工作,1993年 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
1991.09--1995.06 在华南师范大学思想教育系思想教育管理专业学习;
1995.06--1997.05 任省南方经济发展公司法人联络员、团省委机关团委副书记;
1997.05--1998.03 任省劳动厅综合规划处科员;
1998.03--2000.02 任省劳动厅综合规划处副主任科员
2000.02--2000.08 任省劳动厅综合规划处主任科员(其间: 1997.09--2000.07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8--2002.01 任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2.01--2005.03 任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5.03--2005.08 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5.08--2006.07 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06.07--2009.09 任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其间: 2008.09--2008.12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09.09--2010.03 任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局长(副厅级)、综合与法规处处长;
2010.03--2010.06 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价格检查局局长、综合与法规处处长;
2010.06--2011.11 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11.03--2011.11参加中央组织部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1.11—现在 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
2011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揭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市委常委。
中共揭阳市四、五届委员会委员。

余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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